一、国防
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力量(国家安全部队)组成,国王为最高统帅。国防委员会是国防最高决策机构,国王任主席,政府首相主持工作。成员有副首相、国防、外交、内政大臣、国防参谋长、三军参谋长。国防部负责制定防务政策并领导国防工业。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是首相和国防大臣的军事顾问机构。2001年12月31日起取消义务兵役制,实现军队职业化。二、军费
2009年国防预算78.39亿欧元,占国内生产总值0.75%。
三、军力
2009年,西三军总兵力为13.5万人,其中陆军8.56万人,海军1.94万人,空军2.75万人。此外,国家警察6.2万人,国民警卫队7.98万人。自2004年起,三军撤销了原有建制,并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,成立了6个作战司令部、10个部队支援机关,以减少指挥层次、加强作战效率。
四、驻军
1989年西班牙首次派出蓝盔部队前往安哥拉、纳米比亚、洪都拉斯执行维和行动。2002年西班牙在波黑、科索沃、马其顿、阿富汗、吉布提等地区驻军。截止2007年,西班牙驻亚得里亚海导弹护卫舰1艘,驻波黑1554人,驻克罗地亚1人,驻阿尔巴尼亚333人,驻意大利280人。
美军在西班牙有驻军2430人,其中海军2200人,空军23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