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最好提前半年提交

【 发布日期:2011-12-19 】

    美国现行移民法案将于明年9月底到期,但现在有部分投资者还在犹豫,想等到美国新的移民法出台之后再做决定。日前,美国移民局首次对外公开了《EB-5投资移民终裁政策(草案)》备忘,对将要正式改革的重点环节以及相应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明确指示。
 据美国移民局统计,截至2011年11月份共有2969名中国公民申请美国投资移民EB-5签证,934人获得批准,在所有投资移民美国的申请人中,中国申请者占75%。美国移民局加快了能够刺激经济和创造就业的E B -5投资移民政策调整的步伐,在今年5月、8月、9月召开了相关政策的意见征询听证会,提出初步措施并同相关者协商改革细节。
 虽然移民局对EB-5项目大开便利之门,美国很多州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、活跃市场,也积极实施对于投资移民的利好政策,但对于申请者来说这并不代表能够排除美国移民法案明年9月底到期之后的改例风险,这些风险包括将提高投资门槛或加入其他附加条件,如居住要求等。因此,投资者需要在现行法案到期之前加快申请步伐,按照目前审理速度,提前半年申请较为稳妥,这意味着投资者最迟要在明年3月份之前递交申请,这样可以避免现行法案到期带来的不确定风险。
    而且,随着近一段时间移民申请案例大增,美移民局审理移民案件的裁决官员出现人手紧缺。据美国移民局的消息,目前移民局需要在全国招聘1300名移民案例裁决官员,其中在麻省的波士顿、康州的哈特福、加州的拉古拉尼克和圣荷赛、密苏里州的Lee’s Summit以及新英格兰州的Lincoln这6个城市的职位空缺最多。
    所谓移民案例裁决官员就是那些审查移民福利申请材料,并且决定申请者是否可以获得这些福利的移民局官员,这些移民福利包括永久居民申请和入籍成为公民。
    增加了裁决官员的话,那么审理案件的速度也就会加快,有
投资移民于美国的意向的人,需尽快选择好项目,赶上好时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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